据南京市公安局民警维权委员会统计,仅今年3月份以来,8个月内就发生146起袭警事件,324人次被殴打,造成188名民警受伤。此外,还有大量的不实投诉,严重侵犯了民警的合法权益。据了解,发生这些袭警案与南京市公安局实施的″人性化″执法有关,不少违法分子将其理解为“软懦”执法(12月24日《北京娱乐信报》)。 其实,上述发生在公安部门的情况,在其他执法部门也不同程度地存在。以笔者所在的税务部门为例,近年来通过舆论倡导和行政规定的方式,推行了人性化税收执法、零距离服务等。从整体上看,这些措施对提升部门形象、密切征纳关系起了一定作用,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:部分纳税人被“惯”坏了,变得越来越“不听话”了,税法规定的按时申报入库、报送财务报表等工作,经常是再三催促也无动于衷,致使税务人员在征税过程中成了“乞讨者”。更严重的是,偷逃税款乃至暴力抗税现象时有发生,税收执法难度加大。 所谓“人性化”执法,应当是执法的深化与完善,是执法态度、服务方式等发生变化的外在体现。在执法过程中,执法人员与执法对象、被服务群体之间应该是平等的。因此,人性化执法实质上是执法工作的优化和执法质量的提高,以促进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和法制社会的完善。如果因为强调人性化使执法人员变得胆小怕事,怯弱无能,对不法行为、抗法行为一味迁就忍让,坚持“骂不还口,打不还手”,导致执法工作遇到障碍,执法质量受到影响,甚至使执法人员受到人身伤害,那就有悖于人性化执法的本意,是对人性化的异化,是法制建设的悲哀。 推行人性化执法没有错,这也是一个国际趋势和应该努力的方向,它有利于法律的有效实施和法制社会的进步。但人性化使执法者懦弱化甚至受到伤害,不是一个法制社会所允许存在的现象,而是走向了人性化所希望的方向的反面。尽管懦弱的只是部分执法者,违法、抗法乃至殴打执法者也只是极少数人所为,但其负面影响不可低估。它可能弱化法治环境,助长不法者气焰,最终损害法律的尊严,使依法行政无法顺利施行。 为此,推行人性化执法一定要深化执法改革,注意把握分寸,做到宽严有度,同时必须采取措施增强全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,并依法严厉打击不法行为特别是抗法行为,以确保人性化执法的健康发展,保护执法者,维护法律尊严,促进法制社会的形成与完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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